惠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已实施多年,牛、羊集中屠宰管理也即将开始实施。6月5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牛、羊集中屠宰的通告》,明确7月1日起,惠城区将对辖区内牛、羊(含清真牛、羊,下同)实行集中屠宰管理。未经政府同意并取得有关部门相关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牛、羊屠宰,以此规范惠城区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管理工作。
无证照不得经营牛羊屠宰
根据《通告》,惠城区将于7月1日开始对牛、羊实行集中屠宰管理,未经政府同意并取得有关部门相关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牛、羊屠宰,个人自宰自食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该通告有效期3年。
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负责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本区牛、羊屠宰及其肉品(含内脏,下同)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惠城区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告》明确要求,牛、羊屠宰车间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屠宰牛、羊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清真牛、羊时,须符合清真牛、羊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牛、羊屠宰企业要守法经营,健全内部管理,完善屠宰加工设施和设备,卫生达标,收费合理,严把肉品质量安全关。
屠宰的牛、羊应当经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牛、羊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屠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检验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禁售未经检疫牛羊肉
除了对集中屠宰企业和流程做出规定,《通告》对牛、羊肉品经营者和采购者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超市、肉菜市场、农贸市场、肉品专卖店等肉品经营者应当销售来自牛、羊集中屠宰企业或有合法手续的产品,并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做好牛、羊肉品进货台账登记,销售时应在柜台或摊位前明示检疫、检验证明并提供有效的销售凭据。
餐饮食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肉食品加工企业应当采购来自牛、羊集中屠宰企业或有合法手续的产品,并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据,进行票据查验,做好牛、羊肉品进货台账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销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肉品。对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惠城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进行查处。
提醒
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未经政府同意并取得有关证照的屠宰厂(场)和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以及病死、注水、掺假的牛羊肉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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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一企业获批经营牛羊屠宰
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秋冬季节是到牛羊肉品的销售旺季,该局去年曾做过一个调查,旺季时惠城辖区内每天的羊肉销售量约为1000只左右,牛肉数十头。
东时记者获悉,目前,已有一家企业申报经营牛羊屠宰,并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也是惠城区目前惟一的合法正规的牛羊屠宰经营企业。
6月12日,东时记者来到位于马安新楼村的牛羊屠宰场——— 广东大农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陆清龙介绍,现在是牛羊屠宰淡季,当天没有进行屠宰生产。该公司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一期厂房占地1200平方米,安装屠宰羊的生产线,日屠宰能力8000~10000只,今年2月投入使用。二期厂房占地1300平方米,目前在安装屠宰牛的生产线,日屠宰能力500头,预计2个月后可投入使用。
陆清龙表示,该公司按规定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流程。每次进货的牛羊要求有产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前马安的兽医站会再次进行检验检疫,企业也会自检。此外,兽医站和企业还会检测牛羊是否有瘦肉精。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送去屠宰,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