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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民心
2017-08-23 11:06:19 稿源:惠城区检察院
    2017年8月21日,当惠城区检察院干警将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徐某的手中时,徐某激动地流下热泪,并亲笔书写了一封感谢信。这是惠城区检察院举报控申科今年办理的第二宗司法救助案,在总结上一次司法救助精品案例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并第一次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系起来,缓解了徐某家庭的生活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7年7月10日,被害人徐某林、童某荣夫妇在惠城区某自建房三楼外墙施工时,因竹架横梁断裂从三楼坠落受伤,徐某林重伤,童某荣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两人的儿子徐某仍在大学读书,其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父母的抢救及手术治疗等费用已高达十几万元,相关责任人仅支付了部分赔偿,目前徐某仍欠医院医疗费用4万多元,正急需资金解燃眉之急。
    惠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仔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有效促进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告知徐某可向惠城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在徐某提交《救助申请书》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考虑到徐某急需赶回老家处理其母亲的安葬事宜,而申请司法救助的办理手续复杂,所需提供的材料较多。
    为尽量避免让其日后多次往返惠城区检察院补交材料,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加班加点,细心指导徐某提供相关材料,协调街道办信访办工作人员尽快核实徐某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同时,在考虑到申请人徐某及其姐姐二人目前均无任何经济收入,其父亲徐某林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国家司法救助金仅能解决其燃眉之急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向申请人徐某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发出了《关于给予徐某社会救助的建议书》,建议当地检察院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对徐某家庭进行社会救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