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2016-11-22 16:16:49 稿源:区检察院
——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向一刑事案件受害人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院,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及时雨”,使我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之光……!”11月17日上午,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该院承办的一刑事案件受害人符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被害人家属减轻了生活负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该院控申科干警向交通事故被害人家属符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今年7月中旬,符某的妻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8岁的儿子也造成右侧胫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符某为此共花费医疗费和丧葬费近六万元,而犯罪嫌疑人杨某及亲属仅向死者家属支付了五千元经济补偿,同时表示家庭收入有限,无法再支付其他赔偿款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符某一下子陷入了生活的困境,为了在家照顾儿子,符某只好辞去工作,这使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今年10月初,惠城区检察院干警在办理此次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了符某的家庭困境,为及时缓解符某一家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办案干警多次到其家中走访,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不幸,振作起来坚强生活,并告知符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补助。10月27日,符某向惠城区检察院举报控申科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随即惠城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通过调阅相关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亲属、证人等调查工作,全面核实了该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及肇事车主冉某的实际赔付能力和被害人家属的家庭经济状况,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审批予以救助其3万元。11月17日,资金刚一拨付,办案干警就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了符某手中。
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建立控申、侦监、公诉、未检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刑事被害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主动为他们向有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两年来,惠城区检察院已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共向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